国企部长埃里克·托希尔(Erick Thohir)于6月3日在雅加达强调说, 政府不会向国外出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这项禁令的执行方式, 与煤炭和食用油的国内市场义务政策完全相同, 这是因为考虑到全国清洁能源结构仍处于11.7%的范围内, 因此必须满足国内的需求为主。
埃里克称, 作为一个自立的国家, 国内的需求第一, 其它国家的需求第二, 我们并不是要敌视外国, 而是要实行如同煤炭和食用油的政策一样。
由于考虑到我国还非常需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政府禁止出口清洁能源电力的决定是一件无可厚非的措施, 加上政府也正全力推动国内绿色工业的建设发展。
政府在东盟 – 美国峰会上曾传达, 将禁止向其它国家出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同时也将尽快制定一个能加强相关政策的根据。

尽管如此, 政府仍然欢迎外国企业可在我国参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建设项目, 前提是不能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出口到国外。
卡查玛达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丁达连托(Deendarlianto)在另一个场合表示, 因考虑到我国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仍然很大, 加上政府也必须在2025年就已实现23%清洁能源占比的指标,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出口禁令不会对外国投资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