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穆丽亚妮(Sri Mulyani Indrawati)5月11日在雅加达表示,政府最迟在5月15日将向国家公务员、国军和国警,支付共29.38万亿盾节日津贴金,其中要向中央公务员、国军和国警支付的节日津贴金共6.77万亿盾,退休人员共8.7万亿盾和地方公务员共13.89万亿盾。
佐科维总统已签署了与节日津贴金相关的政令,同时他也签批了财政部长条例,我们正设立一个工作单位来落实上述政令,最迟在本月15日就开始支付节日津贴金。
她透露,不论一级和二级官员或是国家级高官,今次并没有得到2020年节日津贴金,他们的节日津贴金已用来处理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除此之外,穆丽亚妮部长也提供有关向国家公务员、国军、国警、非国家公务员职工、退休或福利领收者的政府条例草案。
获得节日津贴金的13种国家公务员、国军和国警的标准如下:(1)公务员;(2)国军人员;(3)国警人员;(4)印尼驻国外代表的公务员、国军和国警;(5)在国外机构执行任务的公务员、国军和过境人员,其工资由总部机构支付;(6)等着领收节日津贴金的公务员、国军和国警;(7)过世后仍有工资名额的公务员、国军和国警。
(8)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公务员、国军和国警的继承人;(9)最高法院或司法机构上校级以下的官员;(10)领收养老金或福利的公务员;(11)公众服务、传播、辅助等非部门机构职工;(12)根据第13号法令由员工事务辅导官员提拔的其他员工。(13)候职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