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高速路管理公司(Jasa Marga)副总裁助理德威马宛(Dwimawan Heru Santoso)8月24日在雅加达宣布, 高速路电子收费卡使用者提供优惠10%,此举是为准备2017年10月31日开始落实非现金交易的举措。
这是为支持即将实行的全国非现金交易活动(GNNT),从今年10月31日起,高速路付费完全使用非现金交易形式。
此优惠价格是由高速路管理公司直接营运的高速路才生效,如在雅加达及其附近地区(Jabodetabek)及万隆(Bandung)。至于西爪省、中爪省直至巴厘登巴刹(Denpasar)则分成2个阶段及不同的生效期限。
所提供优惠的措施是向使用电子收费卡的民众表示的敬意。此外,此举也加快服务性质,以免出现高速路拥塞现象。
实施的第一个阶段就是雅加达及其附近地区及万隆的生效期限是2017年8月28日至9月3日期间。其中的高速路是查果拉威(Jagorawi)高速路、雅加达-丹格朗高速路、雅加达外环公路(JORR,格汶直禄-本朵槟郎及迷你公园至洛洛丹高架路)、以及雅加达至芝甘北(Cikampek)高速路。
此外,雅加达市内苏迪亚特摩(Soedijatmo)高速路、雅加达至塞榜(Serpong,本朵阿伦至勿鲁查米路段)、茂物 (Bogor) 环 城 公 路(BORR)、芝布拉郎(Cipularang)及巴达勒宜(Padaleunyi)高速路。
第2阶段的生效期是今年9月4日至10日期间,不在雅加达及其附近地区及万隆的高速路,但仍是高速路管理公司营运的其它高速路,使用电子收费卡的可获得10%优惠,其中是A、B、C路段的三宝垄高速路、三宝垄-梭罗及巴汶(Bawen)、泗水 – 肯 波 尔(Dupak-Waru、Waru、Porong-Kejapanan-Gempol)、肯波尔-岩望(Pasuruan)、肯波尔-班达安(Pandaan)。还有泗水-惹班(Mojokerto)、以及努沙杜阿(Nusa Dua至Ben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