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改有关人民营业贷款(KUR)的新规定, 即2017年有关实行人民营业贷款执行方针的第11号经济统筹部 长决定书,其中有12项人民营业贷款规定被修改。
经济统筹部宏观经济及财务单位副主任伊斯坎达尔( Iskandar Simorangkir)1月29日在雅加达表明, 上述修改条例被指望能实现发放人民营业贷款的指标, 至少达到120万亿盾贷款总额的50%。 2017年期间落实的人民营业贷款达到40.9万亿盾, 或占贷款总额的42.3%。
这指标是政府要努力支持中小微型企业的粮食储备量及上游工业的措 施。为达到指标, 政府在2017年第11号政府条例设有特别营业贷款的规定, 这是特为人民农园产品、人民养殖业及人民渔业发放的贷款。
特别的人民营业贷款发方给初次创业的企业家并以合伙的方式营运。 上述特别的人民营业贷款可供作青春化人民种植棕榈园、 为渔民购置渔船及拓展人民养殖业, 每个会员贷款数额从2500万盾以上至5亿盾之间。